河北省拍卖总行秦皇岛拍卖行经市政府批准,于一九九七年九月正式成立,是市政府指定承担公物拍卖的唯一专门机构。
本行依法拍卖国家机关和执法部门罚没和辑私物、抵押物资、破产企业财产、房地产、机动车、生活、生产资料以及无形资产、艺术品等。同时承接人个委托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各类有形和无形商品。
本行拥有一支由拍卖师、估价师、专业人员和顾问组成的专业队伍。现有工作人员13人,下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开发部等业务机构。
本行拍卖活动严格遵守《拍卖法》及相关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自律行为,拓展拍卖领域,为各级司法、执法机关及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同时竭诚希望得到同行的大力支持和合作,为促进我国拍卖业发展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