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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北京市第十、十一、十二期拍卖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提高拍卖从业人员素质,为拍卖企业培养、输送优秀人才,经中拍协批准,北京市拍卖从业人员第八期培训班开始招生。为保障培训班的教学质量,此次培训的教师主要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执业资格考试培训主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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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北北京地区拍卖企业从业人员,自愿到北京参加拍卖从业人员培训班的、外省、自治区拍卖企业从业人员,及有志于从事拍卖工作的其他人员。学历不限,招生180人,额满为止。
二、培训内容、主讲教师
根据中拍协安排,本次培训主要课程有:
1、拍卖概论—郑鑫尧(中拍协副秘书长,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2、拍卖法规—田涛(中拍协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中拍协教师、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3、拍卖实务—李永红(中拍协教师、原中都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副总裁)
4、拍卖相关法规—忻梅(中国地质大学副教授)
5、强制拍卖—郑刚(北京市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6、公物拍卖—王刚(中拍协教师、北京博众拍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拍卖策划—陈红军(原北京中拍在线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按中拍协统一标准收费,报名费用80元,未交报名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后由于学员自身原因不能上课,培训费不退还。
(二)、食宿费:为保证教学质量,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式、时间要求
(一)、学员网上WWW.caa123.com(中拍网)或www.a792.com/bj.asp(北拍协网址)下载《拍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后,所有内容需打印,手填无效。加盖公章,需要住宿的在表内注明,提交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表上贴一张,准考证上一张,证书上一张)。各期参加培训的学员按下列时间要求汇款、报名:
第十期 2007年3月15日——4月9日
第十一期 2007年5月18——6月18日
第十二期 2007年7月13——8月13日
所有学员均采取邮政快递方式将资料邮寄至北京拍卖行业协会,并于邮寄后3日内与北拍协核对是否收到,勿将报名、培训费用放进快递里,以免丢失。未报到者,资料恕不退还。
五、考试及证书
由中拍协统一提供教材、统一组织考试、阅卷,统一颁发全国通用的《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培训时间安排:
(第十期) 时间 安排
2007年04月13日 早9:00—16:30 全天报到
2007年04月14日
至2007年04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上课
2007年04月20日 上午9:00——11:00考试
(第十一期) 时间 安排
2007年06月22日 早9:00—16:30 全天报到
2007年06月23日
至2007年06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上课
2007年06月29日 上午9:00——11:00考试
(第十二期) 时间 安排
2007年08月17日 早9:00—16:30 全天报到
2007年08月18日
至2007年08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上课
2007年08月24日 上午9:00——11:00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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