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为划拨性质的土地,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计算为准),上述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另外,本次拍卖项目为北京国都大饭店的附属设施建筑,北京国都大饭店的主楼并不在本次拍卖项目之内,而目前主楼与附属设施建筑的土地使用面积同归属在一个《土地使用权证》上,面积未做分割。对于该问题,请所有竞买人注意,拍卖标的的四至以土地行政部门分割产权时确认为准,我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买受人应承担拍卖佣金、产权变更登记的税、费等相关费用。 该项目以当前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察勘,调查和了解标的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产权变更的程序和缴纳的税、费等。拍卖标的位置、面积是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最终以土地行政部门登记为准,其最终不影响成交价及拍卖结果。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位置、面积等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记录存在差异为由追究拍卖人责任。因买受人未觉察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已发现、未发现的瑕疵而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