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竞价规则
为了给广大网民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价环境,中拍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制订如下规则:
1. 委托中拍网进行代理竞价的人士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a. 十八周岁以上人士;
b. 法律规定之行为能力人;
2. 委托中拍网进行代理竞价的人士必须提供如下信息:
a. 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将身份证复印 件传真至中拍网;
b. 详细住址和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
c. 长期有效的电子信箱;
d. 委托代理竞价的标的和最高委托价;
3. 委托中拍网进行代理竞价的人士必须缴纳五万元人
民币保证金,此保证金若竞价标的未成交将如数退还, 若竞价标的成交可做为货款的一部分;
4. 押金和货款的支付方法祥见支付说明;
5. 委托中拍网进行代理竞价的人士可在2000年9月21
日17:00之前书面通知中拍网解除委托,超过规定 时限将视为委托有效,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6. 拍卖成交,中拍网将在2000年9月24日18:00之前以
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 2000年9月30日12:00之前付清全部货款;过期未付
将视为放弃标的,押金恕不退还;
7. 上述规定请参与代理竞价的各界人士认真遵守,违反者
将扣除押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8. 中拍网对上述规则有最终解释权。